郑州市出台人才项目实施细则助推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3 来源:众诚孵化器 浏览次数:82


郑州市出台人才项目实施细则助推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建设

近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中共郑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细则》、《郑州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实施细则》

创新创业团队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能够引领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郑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项目应创新路径清晰、创业成果显著、预期效益明显。围绕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元宇宙、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制造、现代食品、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配套项目、产业化成熟项目、本土企业合作项目、投资机构进资项目。

郑州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旨在通过“人才+项目”支持模式,鼓励青年人才瞄准科技前沿,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开展前沿科技攻关、跨学科跨领域交叉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郑州市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


一、创新创业团队

01组织机构和职责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以下简称“团队项目”)的管理由郑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中共郑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郑州市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开发区、区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

02申报条件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共设置高端创业团队、高端创新团队、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四个类别。

(一)高端创业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⑴团队带头人应为省、市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能够全程指导项目实施。

⑵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并参与项目实施,每年4个月以上在郑工作。

⑶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长期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⑷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⑸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创新性强,能够引领支撑我市相关产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⑹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3年。

⑺高端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上、5年以下;团队核心成员总体股权占比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35%;企业实际缴纳出资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企业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

(二)高端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⑴团队带头人应为省、市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能够全程指导项目实施。

⑵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并全程参与项目实施。

⑶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长期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⑷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⑸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创新性强,能够引领支撑我市相关产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⑹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3年。

⑺申报企业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上;拥有相关领域的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三)创业领军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⑴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每年6个月以上在郑工作。

⑵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与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涵盖项目执行期,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⑶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⑷ 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⑸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2年。

⑹创业领军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上、5年以下;团队核心成员总体股权占比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35%;企业实际缴纳出资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企业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

(四) 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⑴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每年4个月以上在郑工作。

⑵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涵盖项目执行期,并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⑶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2年。

⑷申报企业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上,拥有相关领域的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或经市级(含)以上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03各类申报项目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团队项目未完成结题验收前,不可再次申报新项目。

⑵申报单位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有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不得申报。

⑶已经获得过其他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和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⑷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应绝对控股。

04认定备案

建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快速入选机制。推行网上申报、评审,实现快速认定备案。

05支持措施

加大协同支持力度,由区(县)市确定项目资助额度,转变为市级确定资助额度。对备案的高端创业团队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高端创新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创业领军团队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团队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一次性资助。市财政和港区、各开发区、区县(市)财政按5:5比例共同分担。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一次性资助。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可择优认定为市级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项目备案后,“政府产业基金”、“私募基金”及“社会资本”跟进支持。


二、青年项目

01申报条件

⑴申报人具有中国国籍、在郑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郑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项目的执行期限。

⑵申报人须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男性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⑶申报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处于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阶段,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元宇宙、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制造、现代食品、节能环保等重点关键技术领域。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⑷申报单位为重点企业或市属高校、公立医院、研发机构等事业单位,拥有相关领域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在人、财、物上对青年人才给予大力支持,落实项目研发所需各类要素,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⑴申报单位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有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不得申报。

⑵已经获得过其他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和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02程序

青年项目按照发布公告、初审推荐、组织评审、会议研究、社会公示、立项支持的相关程序。

03实施与管理

⑴青年项目给予一次性事前资助,按照专家评审情况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⑵项目单位为重点企业的,资助经费由市财政和各开发区、区县(市)财政按5:5比例分担;用人单位为市属高校、公立医院、研发机构等事业单位的,市财政对项目单位给予50%的专项资助。

⑶对入选青年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相关人才计划。

⑷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青年项目进行动态管理,项目实施期间开展年度绩效评估,向市科技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⑸青年项目由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部门进行结题验收。因故无法按时参加结题验收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可延期6个月验收。

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入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本人通报:

⑴申报虚假材料,谎报成果,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入选资格的;

⑵违反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情节严重的;

⑶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⑷因本人过失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⑸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联系方式:0371-6718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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