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9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6〕13号),现就郑州市创业运营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园。
二、办理要件
1.河南省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4.工商营业执照;
5.与市级创业孵化园签订的入驻协议;
6.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凭据。
三、补贴标准
申请主体在市级创业孵化园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申请主体向所在市级创业孵化园提出申请,各孵化园汇总申请主体资料后统一报至郑州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受理办公室(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受理区就业创业综合受理窗口E15至E17窗口)。
(二)审核:业务受理办公室进行信息录入和资料初审并汇总申请主体信息,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申报和资料初审情况,需要进行实地查验的,在进行实地查验后,统一将补贴资料和实地查验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公示认定: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享受补贴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申报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到位后,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将资金拨付至各创业实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办理时间
创业运营补贴按季度申请,每季度首月的20日前申报上季度补贴。
六、其他要求
为创业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及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创业运营补贴是我市深入推进大众创业的重要举措,各市级创业孵化园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孵化平台作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资料收集、初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能够高效快捷享受到创业运营补贴。
附件:
1.河南省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
2.郑州市创业运营补贴申请明细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