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及申报要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众诚孵化器 浏览次数:361
01、申报和推荐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专家。企业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见文章的申报条件相关内容。
(三)、对于已成为我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
02、工作程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审核
推荐和初核。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审核公示。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
推荐和复核。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的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审核公示。我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办法》要求的标准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对复核拟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印发后,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03、申报及推进方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传。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04、申报时间
2024年小巨人申报时间大概为:2024年3-4月份;
05、申报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的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06、申报要点
(一)、申报企业要注意自己的行业划分,看看自己以核心、主动产品的领域;
(二)、申报企业的核心、主动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要求2项及以上;
(三)、企业的审计要早规划,申报的时间大概在3-4月份,很多的企业的财务数据都没有确定,审计报告没有出来,影响的企业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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